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沪电院环化〔20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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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入试验室简要的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的入座,不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试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试验。

    三、试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试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除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试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洗刷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的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试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试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务,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试验设备,注重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试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它设备未经试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试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加保护,不准移作它用。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一三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化学实验室  消防安全                                

  抄送:环化学院各系部   院办  保卫处   设备处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3915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