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化学院关于评选2026届本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全体2026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75号)与上海电力大学《关于评选2026届本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的要求,我院将开展2026届本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申请、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上海电力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上电学〔2025〕172号文)(详见就业信息网-学生导航-就业服务-政策法规)规定。
二、评选标准补充
1、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本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综合考虑综合测评成绩、答辩表现、就业情况等)。
2、满足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综合素质高,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个人或作为团队负责人获市级及以上奖励者;社会工作表现突出者。
(2)有正确的择业观念和积极的就业意识,诚实守信,能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关系,有比较明确的就业方向(含升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参评资格:
(1)评选时,有课程考核不及格情况。
(2)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
三、评选名额
根据上海市教委要求,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比例为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我院名额:11人。
四、评选流程
1.即日起至3月12日,学生登录就业信息网填写申报材料(流程见附件2),主要事迹要求600-700字(事迹以第一人称填写)。同时填写《附件1: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申请人汇总表(环化学院)》发给辅导员,然后联系辅导员进候选人微信群,后续安排答辩抽签。
2.3月13日至3月20日,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答辩(3分钟PPT展示和提问环节),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评审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公示一周。
3.3月29日前,确定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上报学校。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