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
根据《上海电力大学“工程实践名师”培养计划》(上电人〔2019〕30 号)(简称“工程实践名师”计划)的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度“工程实践名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爱国爱校,敬业乐群,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善于团结同志,有民主协作精神。
2.主讲两门及其以上本科或研究生主干课程,讲课质量评价优良。
3.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或已开设实践类课程。
4.进校工作1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担任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5.近5年实践教学成绩突出,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主持横向项目2项以上且累计到款数不低于10万元;
(2)指导过省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或学科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
(3)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专利2项以上;
(4)累计产学研践习时间一年及以上或已获得学校“双师”证书。
二、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工程实践名师计划”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学院审核,二级学院经过筛选后拟定推荐人选。
2、学院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人的申报表、相关复印件及学院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上报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scshizi@163.com;
3、学校组织评审。
4、校长办公会议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下文实施。
三、培养与考核
学校对培养对象进行目标管理,按照上电人(2019)30 号《上海电力大学“工程实践名师”培养方案》.docx)的具体要求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电力大学人事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