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及有关人员:
根据沪委办发[2009]40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0)6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上海电力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电院人事〔2011〕9号),决定开展我校2020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本次岗位聘用为空岗聘任,将在学校公布的空缺岗位内进行。
2.本次岗位聘用仅在三级及其以下岗位进行,二级岗位的聘用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3.本次三级及其以下的岗位聘用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二、聘用条件
1.任职年限: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2.聘用及申请条件详见《上海电力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见人事处网页政策法规)。
三、聘用程序
1. 三级、五级、六级岗位的聘用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即日起,个人申请,填写相应岗位应聘表(见附件)。
(2)12月14日前,部门推荐并将材料上报人事处师资科(临港校区图文中心1005室)。
(3)学校材料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4)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投票表决。
(5)学校公示一周。
2. 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由人事处根据《上海电力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聘用条件对满足条件人员进行排序并确定拟聘名单,报聘委会通报后学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填写相应岗位应聘表。
四、上述各级岗位拟聘人员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予以聘任,聘用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电力大学人事处
2020年12月2日
注:有意向申请的老师12月7日之前按上述通知要求提交材料至学院办公室,逾期不候谢谢配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