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系主任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电力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以个人应聘或组织推荐形式,面向全院公开招聘环境工程系系主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职数

环境工程系系主任1人

二、岗位职责

1.及时传达校级、院级的教学管理工作精神与要求,负责召集系部(学科)例会,定期督查相关教学活动;

2.负责本系各专业的师资配备及课时审核。各类须经系主任签字的教学资料必须本人亲自签字,不得遗漏、代签;

3.负责组织配合学院做好本系招生、就业指导工作;

4.负责学生科创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含创新创业实践安排);

5.负责结合师资培养计划,落实各类人才计划、教学比赛、技能竞赛的人选推荐与报送;

6.负责审核本系教师教学教改项目申报、教材建设计划等工作;

7.在学院统一部署下邀请专家、学者来院讲学,加强学术交流,参与学科建设。

三、任职条件

按照《上海电力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聘任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操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

2.熟悉本科教学管理的相关工作,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敬业精神,以及良好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

3.一般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方式

个人应聘者请填写岗位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1),于2026年10月20日16:00时前将填写好的表格交到学院党政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组织员OA邮箱。

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并择优聘用。内设机构负责人实行任期制,具体任期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要求确定。


附件1: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岗位应聘表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系主任招聘公告(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