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优良学风集体、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树立身边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集体的榜样,根据《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上电学〔2026〕96 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2026学年优良学风集体、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的评选标准根据《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评选名额

 1.优良学风集体包括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示范班。

 2.优良学风个人包括优良学风先进个人、学业进步个人。

 3.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每学年评选一次,原则上按专业、按年级评比。

 4.学院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的班级总数的10%。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总数的1%。学习进步个人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总数的1%。

  优良学风示范班:2个(从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中选拔,需参加学校评审委员会组织的公开答辩)

三、评选程序

 1.班级、个人申报

  参加评选的班级和学生个人于11月3日之前通过学生事务及管理系统http://estudent.shiep.edu.cn 进行申请。

 2.学院评审

  学院按照评选办法,组织申报班级、个人进行公开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答辩结果进行公示和审核,并将评选结果及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