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两优一先”评比通知
关于开展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11-2012年度创先争优
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优秀组织生活、优秀党建创新案例等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在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我院各党支部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弘扬先进事迹,积极发挥党组织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广大共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加强党性锻炼,在各自的岗位上自觉践行党员的先进性要求,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按照《关于开展上海电力学院2010-2012年度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沪电院党〔2012〕27 号)精神,为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学院党总支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1-2012年度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优秀组织生活等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要求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我院各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党员。
(三)优秀组织生活、优秀党建创新案例范围:我院各党支部
(四)评选要求
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落实,并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各党支部要坚持评选的标准,在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工作的基础上,把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工作与党员考评工作相结合,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进行评议和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坚持自觉组织政治与业务学习,做到有计划、有笔记;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支部成员的政治水平与业务素质有明显提高;工作顾全大局,重点突出,有成效,为我院各项工作做出贡献;支部成员团结向上、勤奋进取、作风深入、工作主动,开拓创新,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团结协作好;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扎实,积极参加学院和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2.本年度支部考评成绩为优。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教工党员
① 坚定理想信念,带头示范。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党的事业,党性观念和党的意识强。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事业,在本职岗位和各项重大工作中体现先进性,群众认同度高。
② 立足本职工作,创先争优。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爱岗、爱生、敬业,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③ 密切联系群众,作风优良。关心集体、关心同志、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以党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为师生服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坚持党性原则,廉洁自律。
2、学生党员
① 信念坚定,党性意识较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模范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党性修养和党员意识。
② 学习勤奋,学风示范良好。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在学生中发挥骨干作用。带头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模范作用。
③ 行为文明,服务奉献积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服务世博,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中积极作为。热心帮助同学,有较高群众威信。
④优秀学生党员评比要求本年度党员考评成绩为优。
(三)优秀组织生活评选条件
根据《上海电力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和《“十佳组织生活”展示评选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围绕活动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富有思想性、时代感、吸引力的专题组织生活,填写“优秀组织生活”评选申报表。
1.经常性:参照“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册”,考察组织生活是否正常。
2.具体性: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学院具体实际,紧扣活动主题开展各种形式的组织生活。
3.创造性:组织生活应讲究立意、创意和新意,富有感召力和时代特色。
4.实效性:组织生活应该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讲究实际效果,体现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优秀党建创新案例评选条件
各支部总结创先争优实际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方法或者解决某类典型问题的具体事例,将具有创新性、典型性和可推广性的事例作为“优秀党建创新案例”积极申报,并填写“优秀党建创新案例”申报表。
1、真实性:案例要来源于各支部基层党的建设的真实实践和探索,杜绝虚构和虚假现象。
2、创新性:案例要围绕新时期基层党建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具有观念创新、工作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
3、实效性:案例所反映的党建工作改革创新,对本学院的基层建设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起到了实际的效果,得到了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认同。
4、典型性: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标志性和应用价值,可供全面推广、借鉴。
三.比例和名额确定
1.先进教工党支部1~2个,先进学生党支部1~2个。
2.优秀共产党员的比例不超过本院正式党员总数的5%。
3.优秀组织生活、优秀党建创新案例各3个。
四.评选程序
1.各党支部在自评的基础上于5月23日前向学院党总支申报“优秀组织生活”和“优秀党建创新案例”,以及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学生党支部的推荐表。
2.5月23日至5月25日学院党总支按照上述比例进行评选和公示。
3.5月25日,学院将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组织生活、优秀党建创新案例上报学校备案,并择优推荐评选校级“两优一先”各项先进。
五.表彰和奖励
校级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组织生活、优秀党建创新案例的表彰名单由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讨论确定,并在全院进行公示和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1: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教职工)推荐审批表
附件2: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学生)推荐审批表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