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的通知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的通知
师资科 2011-2-22
全校各部门:
自2003年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以来,我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对近三年来的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准备2011年的岗位聘任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期限
凡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在考核范围之内,考核期限从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
二、考核办法、考核等级及比例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中级及其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分别按副高及其以上、中级及其以下两类计算,优秀者占本部门同类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均控制在20%以内。
三、时间安排
1、各部门于2月28日前到人事处领取表格。
2、本人到所在部门领取表格,并用钢笔填写。考核表分为四类: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专职学生思想教育系列(该系列由学生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3、各部门对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填写考核意见。
4、考核表以部门为单位于3月18日前提交人事处,同时附上打印版考核汇总表(需盖部门公章),电子版本发送到邮箱rscshizi@163.com
注:打印用16K纸按照要求正反面打印,用A4纸打印无效(包括裁剪也无效),16K纸到办公室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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