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的通知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的通知

师资科   2011-2-22

全校各部门:

    2003年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以来,我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对近三年来的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准备2011年的岗位聘任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期限

    凡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在考核范围之内,考核期限从20081月至201012月。

 二、考核办法、考核等级及比例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中级及其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分别按副高及其以上、中级及其以下两类计算,优秀者占本部门同类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均控制在20%以内。

 三、时间安排                                                                           

 1、各部门于228日前到人事处领取表格。

 2、本人到所在部门领取表格,并用钢笔填写。考核表分为四类: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专职学生思想教育系列(该系列由学生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3、各部门对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填写考核意见。

 4、考核表以部门为单位于318日前提交人事处,同时附上打印版考核汇总表(需盖部门公章),电子版本发送到邮箱rscshizi@163.com

注:打印用16K纸按照要求正反面打印,用A4纸打印无效(包括裁剪也无效),16K纸到办公室领取

表格下载:

上海电力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教师系列

上海电力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工程、实验系列

上海电力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其他专业职务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