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环学院院长助理招聘启示

上海电力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助理招聘启示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并经学校党委同意,现对我院院长助理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相关岗位职责与任职资格要求如下:
  1、岗位名称:上海电力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助理1名,协助分管实验室和相关平台建设工作。
  2、岗位职责:协助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各项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学校、学院与实验室建设、相关平台建设的重大事项。
  3、任职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科技创新能力、工程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能独立负责开展相关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熟悉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工作积极主动,责任性强, 热心为学院师生服务;具有副高以上(含)职称和博士学位教师;身体健康。
  4、任职条件:参照沪电院党〔200788 号文有关规定。
  5、应聘期限:自即日起至20104617:00止。
  6、学院47-9日对应聘人员组织统一答辩,然后报学校党委审批确定。
愿意应聘者请与任建兴院长、徐群杰书记联系并填写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助理应聘表

附: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助理应聘表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