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助理招聘公告

中共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沪电院党组〔201214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助理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拟招聘院长助理一名,相关岗位职责与任职资格要求公布如下:

一、岗位名称:上海电力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院长助理

二、岗位职责:协助院长分管能环学院实验室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和学校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政策、规定和任务,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全院实验室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审核实验室建设技术文本和管理办法,组织院内实验室建设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等的申报及评审,保证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3、负责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认真抓好实验教学质量及改革,组织实施实验室的开放。

协助制定实验经费预算方案,做好设备、物品购置计划和报帐初审工作。

4、完成学校及学院布置的其它任务。

三、任职要求:

进校工作3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具体任职条件详见《关于印发2011年干部聘任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沪电院党〔201122号文)有关规定(组织部网页“通知公告”中“干部任免”专栏)。

有意者请从校园网组织部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并参照填写《科级岗位应聘考察表》并撰写近三年个人思想和工作小结(1500字左右),于425日(周三)1700前将表格及小结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epnhxy@163.com,同时将本人签字后的书面版交给上述岗位学院领导。

相关学院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认真考察,提出任用建议,并提供初步建议人选的综合考察意见(800字左右),于427日(周五)12:00前将“应聘考察表”等相关材料电子及书面版统一交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