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06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职务聘任的通知》
有关老师:
接人事处通知,我校2006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职务聘任工作即将开始,请仔细阅读通知内容,并请注意以下两点:
一、非教师系列(不兼任教学工作的工程师与实验师)
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任职年限:参照教师系列。学历不达标者,相应延长任职年限,延长时间不低于2年。
外语考试:参加全国或上海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相应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使用;或具有大学公共英语四级证书。
二、硕士研究生进校3个月以上需填表确定初级职称。
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查看人事处3月15日发表到《关于开展2006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2006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中级职务聘任工作安排
全校各部门:
根据上海电力学院(2006)沪电院人字第8号《关于开展2006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2006年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中级职务聘任工作作如下安排:
1、
2、应聘人员填写申报表,向本部门提交符合聘任条件的有效证明和评议材料,具体为:
(1) 中级专业技术聘任申请表
(2) 学历学位复印件
(3)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非教师系列和实行以考代评系列人员此项可不作要求)
(4) 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部门审核原件并盖章)
(5)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部门审核原件并盖章)
(6) 论文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或专利证书复印件;或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教材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封面、目录及所编写的部分内容),如主审材料是非公开出版省市统编教材、教学参考书,需由主编出具所编写内容以及在校内教学中使用一遍以上且效果良好的证明,并附部门审核意见盖部门公章。
注意:(1)博士学位只需提供以上(1)(2)两项。
(2)非教师系列职务聘任后不得开设任何课程,部门必须在其聘任申请表的“部门推荐意见”明确注明。
3、各部门将应聘晋升中级职务的人员名单和有关材料汇总,填写“ 2006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统计表”(表格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
4、
此外各部门如有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同时领取初级职务申请表,具体要求如下:
1 申报条件
(1)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且经过一年见习期。
(2)取得大学公共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证书(其他语种应相当水平);不兼任教学工作的实验人员通过全国或上海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即可。
2 提交材料
(1)初级专业技术聘任申请表
(2)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各部门将整理后的初级职务聘任材料与中级职务材料一起报人事处(不必填统计表)。
人 事 处
二00六年四月廿四日